关于“煎药机煎药”项目价格的公示
根据江苏省物价局、卫计委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苏价医〔2015〕234号)文件规定,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合理制定价格。我院通过临床申请、项目成本测算、参照周边同级医院价格、会议讨论等环节,拟制定“煎药机煎药”项目价格,并公示如下:
序号 | 项目编码 | 项目名称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
1 | 480000005 | 煎药机煎药 | 2袋/副 | 3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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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,公示期间,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,向我院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,电话号码:0523-84611023。
靖江市城南中心卫生院
2026年1月15日
所属类别: 医院公告